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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造伪证 前夫来洗冤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9日 13:0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曾华锋 通讯员冯永江)备受珠海市民关注的“赵燕萍伪证案”又有新进展:1月6日下午,赵燕萍 在未被香洲区法院告知任何原因的情况下突然被提前释放。

  据赵燕萍说,1992年她与丈夫谭某出现感情危机。1993年1月17日,两人立下“债务自理”的协议:“1993年元月份以前所欠的一切钱都以(已)还清,今后所欠的钱由各人还。”1996年双方感情恶化分居,1997年2至5月间,谭某在赵燕萍不知情的情况下,向赵的舅母借款6万元。由于谭某的亲戚办厂亏空了资金,故谭无力还债。赵的舅 母见追不回公款,便于去年5月向香洲区法院起诉,同时要求赵燕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赵燕萍在法庭上呈交了“债务自理” 的协议。法院委托检察机关进行笔迹鉴定,鉴定结果为签名并非一人笔迹。香洲区法院上月28日认定赵提供伪证,遂对她拘 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

  事发后,赵燕萍的父亲千里迢迢赶到珠海,他曾亲耳听过谭某谈及和赵燕萍签订过一份协议。谭某在获知情况后于上 月30日赶到珠海,承认该协议是他本人签名,要求为赵燕萍辩护。

  有关传媒对此案进行报道后,引起了香洲区人大及赵燕萍所在工作单位香洲区政府狮山办事处的重视。区人大常委会 领导于1月6日上午表示要监督法院依法审办好该案,当日下午,赵燕萍被提前释放。珠海市中院已专程将有关资料送往广东 省检察院重新进行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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