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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江南晚报》报道 1月7日,一起父亲虐待女儿案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6岁女孩史俊 雯的父亲史益新被判刑9个月。 被告史益新今年32岁,在去年初与前妻离婚时,女儿史俊雯判给他抚养。他于去年8月25日至10月12日,将 年仅6岁的女儿单独关在一间小屋子里。将大门锁上,窗子用窗帘遮掩,阳光透不进去。在40多天里,每天只送两次饭。一 套夏天穿的衣服从来没换过,也从没为女儿洗过脸,更不用说洗澡。他还常常打骂女儿,不让邻居接近女儿。在40多天里, 从未让女儿出过一次门,致使女儿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幸亏妇联和公安部门得到群众举报后及时赶到,破门将小俊雯解救出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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