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子大王”何阳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0月01日05:09 中国青年报
本报9月30日电(记者吴海鸿通讯员哈立宁)经过银川市检察院半年多的审查,被全国各大媒体广泛关注的“点子大王”何阳涉嫌经济诈骗一案有了初步结果。今天,银川市检察院正式对何阳提起公诉,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不日将公开审理此案。
1999年11月24日,宁夏酸妞野生饮品有限公司经理夏虹钢向银川市公安局报案,称“点子大王”何阳诈骗其100万元。据调查,1996年7月29日,夏虹钢到北京联系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一事未果,将此事告知相识的何阳。何阳当时声称自己同中央电视台广告部门有关负责人熟悉,可以帮助夏虹钢联系广告。夏听信后,应何阳要求于当天将100万元广告费用转入何阳账上。事后,夏多次催问何阳广告事宜,而何阳一再推托此事。事实上,何阳在收到夏虹钢的100万元广告款后,从1996年8月11日起,先后5次以联系广告为由,提取34万元,在北京亚运村惠中里购买住房一套;于1996年8月15日提取31万购买了一辆红旗轿车;余款也被移作它用。在以后的两年里,何阳仍未替夏虹钢联系过广告事宜。1999年10月20日,因广告久拖未果,夏虹钢到北京找何阳索要这100万元的广告款,但何阳拒不承认这100万元是夏交付的广告费,而称此款是他为夏做企业策划和担保贷款的好处费。夏此时才意识到受骗,回来后便向银川市公安局报了案。在此期间,何阳曾将一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以20万元顶账给夏虹钢。其后,夏虹钢又以借款的方式从何阳处提得9万元现金。
今年1月11日,银川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对何阳刑事拘留。2月15日,经银川市检察院批准,对何阳予以逮捕。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银川市检察院最终认定何阳侵占夏虹钢交付给他的广告费71万元。
【相关论坛】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