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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华勇、实习生王琨):日前,巫山县林业局野保站向重庆市林业局紧急报告:今年以来,巫山部分地区野猪成灾,青山头两万亩飞播林区野猪横行,山民种的洋芋、包谷被野猪吃了个精光,至少有200亩耕地抛荒,几十户山民被迫离乡。估计野猪有300头左右,并有向周边地区窜扰之势。巫山县林业局请求猎杀部分野猪,首批数量为15头。 昨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管理处获悉,由于野猪已经进入国家林业局8日公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所以对重庆巫山县“300野猪闹山”的处理一定要慎之又慎。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管理处的斯女士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受保护动物的调整必须严格履行3个程序:一是确有个别物种繁殖过快对生物链造成不利影响,但必须经专家进行实地调研论证后,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是对野生动物进行猎杀必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并颁发专门的“猎捕证”,严格限定猎捕数量和范围;三是在实际操作中必须有野生动物保护人员指导监督。现在巫山方面仅仅提出一个申请报告,巫山的野猪数量到底有多少,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灾难,这些问题尚需进一步核实。 重庆市林业局有关人士也认为,巫山在此前的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调查中并未发现数量庞大的野猪群,因此对这一现象应持慎重态度。重庆知名动物学家、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骨干调查队队长邓合黎称,野生华南虎50%的食物是野猪,他呼吁“枪下留猪”。 有关人士还提出,对于野猪啃食农田所造成的损失,可以由林业部门从野保经费中给受损山民适当补偿,此举在国内已成为解决这类纷争的主要途径。千万不要随随便便猎杀野生动物,使脆弱不堪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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