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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徐州10月13日电:今天,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残酷杀害丰县公安局警长张首先的凶手李峰故意杀人一案。李峰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3岁的李峰(又名李高峰),系该县第三轧花厂工人。今年8月7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李峰驾驶盗窃的摩托车,当行至县凤城镇北大桥附近时,遇到该县公安局交通巡警大队警长张首先等4名民警驾车执勤巡逻。因其形迹可疑,民警当即示意让其停车接受检查,李峰见势不妙,转头拐小道逃窜,张首先等民警驾车紧追不舍。在该镇北店子村北白衣河南岸公路上被民警追上,李峰弃车而逃。这时张首先发现该摩托车线路被剪断,油箱盖有被撬痕迹,断定此是被盗车辆,于是分头追击。当张首先驾驶该摩托车追至店子村中路奋不顾身向李峰猛扑过去,并将其打倒在地后,遂与其展开了搏斗。李峰穷凶极恶地拔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尖刀,朝张首先颈部、胸部和左上臂猛刺5刀,致其颈部血管、心脏、肺和肝部严重破裂,因伤势太重、失血过多而当场死亡。 李峰作案后畏罪潜逃,徐州警方于8月1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将其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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