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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预审科民警成功破获一起律师教唆做伪证,企图为一名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开脱的案件。 8月11日凌晨时分,犯罪嫌疑人刘军、刘平在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某地与“三陪女”李兰相遇,双方约定一起去李兰的出租屋内过夜。途中,两刘遇见李兰的熟人唐英,于是4人一起来到唐英在黄村石门里的出租屋内。刘军趁李兰和刘平外出之机,在出租屋内强奸了唐英,并冒充某派出所的民警进行恐吓。随后,他与刘平一起将唐英带到刘平在黄村连溪里下一巷的出租屋内多次轮奸唐英。至凌晨4时才放走唐英。 接到事主报案后,东圃派出所民警于当天抓获了刘平,9月14日,刘军由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然而,9月27日上午,女事主唐英来到接办此案的天河区公安分局预审科递交一封信,信中称自己是自愿与嫌疑人刘军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对刘军撤案。办案民警立即对该案重新审查,发现有可疑之处,经阐明有关法律,唐英交代了在刘军的家人和广州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某的教唆及利诱下做伪证的事实。 原来,案发后不久,刘军的家人即四处活动,由名叫冯花的女子出面与唐英取得联系,支付唐英人民币现金3万元要求其改口供。期间,律师钱某多次为冯花提供所谓的“法律咨询”,并与唐英等人见面,教唆做伪证的伎俩。(邵一飞、陈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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