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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名在地铁列车上被车门轧伤的乘客,日前以人身损害赔偿向闵行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市地铁公司赔偿5万元。 原告伊某诉称,10月6日上午8时左右,他在地铁莘庄站买票后欲乘地铁到市区办事。当时地铁里十分拥挤,他在最后一个挤入车厢时,被人顶了一下,便身不由己地向后倒去,出现了身体在车厢外、脚在车厢内被车门轧住的危险场面,当时就失去知觉。等到醒来,他已在医院的病床上。该事故导致他头痛症状十分明显、饭也吃不下一口的严重后果。为此,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上海市地铁公司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 因为伊某本人没有工作,其妻子待业在家,孩子尚在读书等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闵行区法院已同意其缓交诉讼费。据悉,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记者唐海力、通讯员杨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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