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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市九眼桥石佛寺街42号,一间仅6平方米阴暗潮湿的小屋里,住着一位83岁的太婆,她整天背着一个大背篼去捡破烂维持生活,整个屋子堆满了破破烂烂的东西。记者昨日采访了这位老太婆,没想到她有那么多的委屈需要诉说。 她叫杨玉珍,1963年失去丈夫的她再婚嫁给了成都市蔬菜公司的付青云。 付青云有三儿一女,都已长大成人并成立了各自的家庭。因反对父亲与杨玉珍结婚,所以两位老人婚后他们不但不管不问,反而经常搬回来吃住,但一分钱也不交,还把孩子扔给杨玉珍照看,面对众儿女的白眼,做继母的她只能忍气吞声。 更让杨玉珍没想到的是,儿女们在周末还伸手向她要钱出去玩。杨玉珍与付青云无奈,只好搬到远离九眼桥的高埂子的一农民家租下了一间房。 1978年,儿女们相继有了房子搬了出去,他们又搬回了老屋,并重新修缮了房屋。1981年,付青云去世。 让杨玉珍寒心的是,老伴尸骨未寒,三个儿子就对她说,这里不是你的家,要她搬出去住。在当地居委会和派出所的调解下,老人才未搬出去。 1988年,杨玉珍见房子又破又漏,于是拿出自己靠带孩子积攒了8年的500元钱把房子整修后,以每月30元的租金租给别人作为生活来源。 儿女们见杨玉珍把房租出,遂允诺每月给杨玉珍养老钱。老人把租房收回后,三个儿子却把收回的房屋租给别人,并以各种手段把房产权纂改,只给老人留下一间不足6平方米的小屋,而且儿女们答应给她的养老钱也分文未给,杨玉珍彻底失去了生活来源。无奈之下她将三个继子告上法庭,法庭判三个继子每人每月供给老人25元生活费,但三个继子给了2个月生活费后再也不给了。10年来,失去生活来源的杨玉珍每天只能靠捡垃圾来维持生活常常饥一顿,饱一顿……10年没翻修的旧瓦房一遇到下雨便满屋是水,简直无法下脚。 据杨玉珍三个继子称:杨玉珍与他们系继母子关系,杨与父亲结婚时,他们均已成人,都参加了工作,并未形成抚育关系,他们没有赡养义务。房产是父亲留下来的,父亲没任何遗言,杨玉珍户口不在石佛寺街,当然无权占有房子。 成都市元绪律师事务所姚永良律师称,杨玉珍与三个儿子虽系继母子关系,但杨玉珍为三子带孩子、煮饭、洗衣,尽了当母亲的责任。况且杨玉珍已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无亲生子女,道义上三个继子应承担起赡养杨玉珍的义务。杨玉珍与付青云系合法夫妻,应享有房屋的所有权。目前,姚律师将无偿为她提供法律援助,为八旬太婆讨回公道。(本报记者黄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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