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河南消息 本版曾作报道的河南省淅川县法院黄庄法庭阴差阳错地将一起人身伤害案判决为夫妻离婚,而后被告说无法执行,法院竟强行将其拘留这两桩糊涂官连办的荒唐案之后,淅川县法院并未吸取教训,涉及此案的荒唐事仍然在接二连三地发生着。 据了解,事情曝光后,淅川县法院黄庄法庭庭长将淅川县法院重新制作的民事判决书于10月21日发给被告、黄庄乡周营村二组村民彭玉合。彭玉合发现,这份判决他赔偿原告周长宏869.4元的判决书日期为“2000年5月20日”,但这个案子是2000年5月26日开的庭。接到判决书的当天,彭玉合就向淅川县法院提出异议。 淅川县法院感到事态严重,急忙于当天又制作了民事判决书。称该院5月26日对那桩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并更正为“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接到更正的判决书后,彭玉合又发现判决书中将“被告辩称:我扎原告一刀属实”的事实错误地表述为“被告辩称:我扎被告一刀属实”。彭玉合再次向淅川县法院提出异议。 淅川县法院经核实又于10月26日向彭玉合下达民事裁定,予以“补正”。(郭启朝)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