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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高材 李东平)本报连续两天以关注责任为主题的有关“何光俊遭遇”的报道见报后,引起了社会各界众多读者的关注。打进本报的电话昨日达到高潮。何光俊的行为是否该肯定或提倡成为讨论的焦点。 自称“新都何光俊”的一位姓杜的先生称,何光俊身上体现了一种责任感,正因为何光俊是一个“小人物”。这种责任感更让人觉得可贵。因为他本人也是一个合作商店的职工,也曾在省市出过名,也曾想为职工干点什么,但失败了。他相信何光俊不是“作秀”,也不是“傻冒”,至少他能站出来承认自己有罪、有责任,仅这一点都值得倡导。 “精神可嘉、但行为不可取,何光俊应该同职工一道坚持下去,会渡过难关。那些因贪赃枉法把企业搞垮了的人才应该去卖器官。”类似言辞较偏激的电话也不少。 一位自称是某国企的负责人的先生在电话里称,如果何光俊是真人真事,让他钦佩,换成他就没有这份勇气。也有读者表示了不同的看法,有的说记者“幼稚”,现在是法制社会,良心发现是靠不住的,何光俊正是在一场认为必胜的官司中输掉了全部。 何光俊自己是怎么想的,想些什么呢?记者无从猜测。昨日在西门一个工地上,他一言不发,只向记者索要80高龄的退休职工赵文秀及他的妻子房秀珍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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