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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证据做手脚 庭审露馅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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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02日09:06 检察日报
为了谋取不法利益,有人竟在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复印件上做手脚,然而他最终害的还是自己。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在审理原告南通某渔业公司与被告彭某的一起欠债纠纷时,原告提交了由彭某签名的还款协议的复印件。但当法官要求提交证据原件时,原告代理人的神情有些不太自然。经核实,法庭发现复印件与原件的内容大相径庭。在法官追问下,原告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渔民沈某委托原告方造船,后将1.2万元造船款债务转给了彭某等10人,彭某等每人应还原告1200元。原告找彭某商谈还款事宜时订立了协议,协议由原告方书写,上面写明彭某欠原告造船款1.2万元,还写上了还款日期,让彭某签字。彭某不予认可,在自己签的名字后加上了“我还款十分之一”一句话。今年8月,彭某向原告交付了1200元。原告为了达到让彭某承担其余造船款的目的,在向法院起诉时,将彭某在协议书上添加的一句话遮盖后进行了复印,这样从复印件上看,就变成了彭某承认欠原告1.2万元。原告本以为用复印件能够瞒住法官,没想到在庭审质证中还是露了馅。休庭后,法官对原告的行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原告自知理屈,只好撤回了起诉。原告谋财不成反害己,白白花了220元诉讼费。(潘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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