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湖北消息 10月27日,十堰富通工贸公司诉陈东等12名职工集体跳槽,索赔550万元案,由十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挖人单位和跳槽员工赔偿富通公司经济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共192万余元。这是湖北省仲裁的涉案人员最多,涉案标的最大的劳动争议案。 10月中旬,富通公司向十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称:该公司聘用的总经理兼上海公司法人代表陈东等富通在华东三个分公司12名职工,于6至7月,集体跳槽到东风上海汽贸公司,利用富通的业务关系,开展同类业务,给富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要求上海汽贸公司和陈东等12人赔偿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共550万元。 十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陈东等人跳槽,造成富通公司经济损失136万余元,上海汽贸公司赔偿80%,陈东等12人赔偿20%。与富通签订劳动合同的霍永军等八人,支付违约金56万元。(黄中朝)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