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找人顶罪 机关算尽终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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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06日09:02 检察日报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报捕的犯罪嫌疑人史建海涉嫌挪用资金案时,从发现的疑点入手,紧追不放,终于查清史建海是替人顶罪,从而挖出了洛阳市国税局某税所所长臧建军贪污公款案。
1998年4月至12月,臧建军担任洛阳市国税局某税所所长,该所使用洛阳市双保热镀锌厂电源,该厂从不收税所电费。然而臧建军却让该厂厂长史建海开出三张收取税所电费的收据,共计2.3万元,臧建军持此收据在税所报销后中饱私囊。
1999年9月,公安机关在查处双保热镀锌厂负责人有关经济问题时,臧建军害怕事情败露,即软硬兼施,要史建海承认收到了税所这笔电费,史建海满口答应,并在有关部门询问时称这笔款已被自己挪用。不久,公安机关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向检察院报捕史建海,检察院从史建海供述的挪用时间与臧建军提供的报销单据时间不一致这一“破绽”入手,深挖细查,终于查出真相,遂对史建海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相应处理。臧建军则因涉嫌贪污公款被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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