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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南京市今年将对实施了3年的《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修改,恢复实施燃气具销售准入制度,禁止劣质燃气具 进入市场,以减少“煤气杀人”悲剧的发生。 南京市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和市政公用局1996年曾联合制定了燃气器具市场准入规定,但由于随后颁布的“燃气 管理条例”没有引入这项内容,使得该规定“流产”。南京燃气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恢复准入制度后,所有在南京市场上销售 的燃气器具事先必须经权威部门监测,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销售;对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安全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也将作 出规定,企业除了要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的常识外,还要定期上门检测供气设施,确保安全供气。(钟继成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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