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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落入“包车”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12日 13:19 云南日报

  去年12月25日晨,昆明市出租车司机郑华接到嵩明县大营乡马建留打来的电话,称他有两个客户欲包车从嵩明到 昆明机场,要郑华在当日上午9时30分赶到他家。接到包车电话后,郑华驱车准时赶到嵩明县大营乡马建留的家里。随后, 马建留让郑华将车开至马建留哥哥家里,并关紧大门、挂上“铁将军”。

  可郑华在马家并未见到要“包车”的人,在他的一再追问下,马建留向尚“莫名其妙”但已感到“有些不对劲”的郑 华摊出底牌---包车是假,扣车为真!并称:不把“烟款”付清,别想拿车!“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我被骗啦!”郑华 告诉记者:“马建留与昆明人杨建昆有烟叶生意往来,他们两人都包过我的车,可我和他们没有任何生意往来及经济纠纷。我 怎么可能欠马建留的烟款”?!杨建昆告诉记者:“我和马建留一起做烟叶生意,有经济往来,但郑华与这一切都没有丝毫关 系!”据杨建昆介绍,他与马建留等人自去年10月下旬开始合作做烟叶生意。

  马负责提供烟叶,杨负责找地区烟草公司开烟叶交售调拨单,待云南省烟草公司对烟叶验级后,由杨向地区烟草公司 结款并支付给马,杨则从中抽一定的“好处费”。

  此后的一个多月里,马、杨两人共合作交售烟叶3次,前两次烟款业已结清。

  去年11月25日早上第3次交烟叶时,杨建昆坐郑华的出租车赶到省烟草公司。此后,因某种原因,马建留请出租 车司机郑华帮他进厂交货,看看烟叶验收情况,抄一下验收单。郑华遂进厂帮马交烟,并将烟叶验收单抄给了马建留。

  杨建昆称:“马建留在把验收单抄给我的时候,抄漏了一个等级共65件烟叶。因为出了这个差错,开出调拨单的烟 草公司要对此调查,就只支付了一部分烟叶款。马建留后来给我打电话要钱时吵了起来。他说他再也不向我要款,他自有办法 收拾我。”在采访中,杨建昆多次表示:“出租车驾驶员郑华与交烟叶没有关系,与我们之间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并将他 所介绍的情况以书面证词的形式写了下来,称如有不属实之处愿承担法律责任。

  扣车人马建留颇为委屈地告诉记者:“我是被逼上梁山才扣了郑华的车!”他始终坚持郑华欠他的烟叶款,而支持他 这一观点的“证据”则是郑华当日帮他进厂交烟叶时抄的那张烟叶验收单!马建留在扣下出租车之后,于1999年12月3 0日给杨建昆写了一张条子,要杨“赶快来把你们(指杨建昆与郑华)的烟叶款结清”,并称“若10天不来”就要“将车子 处理”!在采访时,马建留声称“不知道私自扣车是否违法”,并表示他不清楚自己是否愿意通过法律途经解决此事!出租车 被强行扣掉后,司机郑华于当晚向嵩明县110及昆明市公交分局出租车管理大队报案,又于次日赶至嵩明县公安局报案,嵩 明县公安局将此案交由嵩明县嵩阳镇派出所调查处理。

  此后,郑华多次往返昆明---嵩明---嵩阳,希望通过当地公安机关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但时至今日,属于郑 华的出租车仍然扣在马建留手中!嵩阳镇派出所的一位副所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马建留只拿得出一张由郑华抄的验收单, 这并不足以证明郑与马之间有经济纠纷。”他说,所上已经就此事调解了五六次,但不起作用。同时这位副所长还表示:私自 扣车肯定是违法的,但派出所无权取回车子,派出所已将此事向县公安局作了汇报,现在只能等上级的指示。

  嵩明县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则表示:目前尚不能判定郑华车辆被扣一事是否是因经济纠纷引起(如是经济纠纷案,则 应由法院审理。但嵩明县法院给郑华的答复则是此案不属经济纠纷案),故而不太好办。但他也表示马建留所提供的那张“验 收单”并不能说明他与郑华之间有经济往来。最后,这位副局长告诉记者:“私自扣车是违法的。”“的哥”郑华愁眉苦脸地 度过了本该喜气洋洋的春节,他那辆本该在公路上欢快奔跑的出租车,已在别人家的大院毫无声息地“躺”了近50天。这一 切给郑华带来了数不清的烦恼与愤怒,并已给他造成经济损失1万多元。

  秦宏康(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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