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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新动态--“粘”黑车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13日 11:05 检察日报

  现今社会离不开出租汽车,它不仅方便了市民,又解决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因此,倍受人们的青睐。但出租汽车的不 断增多,使得竞争愈加激烈,而一些无合法手续“黑车”为了营利,什么地方都愿去。于是不法分子利用司机的这种心态,专 拣此类车下套---“粘车”。他们以租车为由,将车骗至乡间小路,制造假交通事故,利用出租司机不敢到交通部门报案的 心理,敲诈钱财。笔者日前审查起诉一起十余人合伙“粘车”敲诈案,在此通过分析此案,来提醒出租汽车司机。

  一、作案人员预谋周密,分工精细,准备充分。事先由两人到城市“租车”,租定后用电话通知同伙车牌号及车 身颜色,并将车诱骗至指定作案地点,再由一人故意用自行车与出租车相撞。倒地后,咬破嘴里含着的“鸡血泡”,佯装吐血 ,受伤严重。此时,租车的两人匆匆付了车费乘机溜走,再由另两名同伙骑摩托车随之而来,并谎称“伤者”同伴或同村人, 帮司机把“伤者”送到医院,同时,用电话联系另外几个同伙到医院冒充“伤者”的“厂长”、“家属”,以殴打司机或到交 管部门“报案”来要挟司机私了,随后将出租车扣留,派人随其取钱,至此,“粘车”即为成功。

  二、作案人员多而杂,且年龄、性别不等。从选择“粘车”对象到敲诈司机钱财到手,往往需要六七个人,选择 租车人一般为一男一女,这样更能让出租司机相信没有危险;制造假交通事故时,往往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因为轻微的碰撞 对其身体没有大的妨害;另外还必须有两个年岁大一点的来冒充“伤者”的“家属”或“厂长”等。

  三、作案人员有先进的通讯工具及便利的交通工具。为了“粘车”获利,做案人员不惜花费巨资购置手机和寻呼 机。在租定出租车后,趁机用手机呼通作案地点的同伙并留言,有时也直接用手机联系;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同样用此方 法联系,这使蒙在鼓里的司机完全相信了眼前的“戏剧”;扣留出租车随司机取钱时,也用手机相互联系,来转移扣车地点, 以防司机报案。同时,便利的交通工具也是作案人员不可缺少的,他们事先从旧货收购市场买回便宜的自行车,撞车后就扔在 事故现场,还有摩托车、汽车等。

  所租的出租车和作案地点极具特殊性。作案人员选择的出租车一般为出租手续不完备或根本没有出租手续的低档 普通型面包车,这样的汽车是车管部门根本不允许出租的,因此,出租司机不敢轻易报案,同时,此类车一般行驶速度慢,出 租价格低廉。司机的心理以及此种车的“优势”极易被作案人员利用。另外,他们所选择的作案地点一般为远离车管部门的乡 间小路,原因有两点:第一,乡间小路上出租车不能高速行驶,有利于撞车;第二,离车管部门较远有充足的时间和路程“谈 判”,以此达到敲诈的目的。

  这些费尽心机的不法分子疯狂作案,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共做案30余起,敲诈现金物品10万余元。屡屡“ 粘车”成功的背后又说明了什么呢?笔者认为:第一,车管部门应加大对黑车的处罚力度,为寻找“粘车”目标增加难度。第 二,公路巡逻的地点应遍及辖区。第三,出租汽车司机法律意识应进一步加强,杜绝违章运行,交通事故后必须到交管部门报 案,这是每个司机的法定义务。

  廖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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