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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涉嫌利用汇款单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被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999年11月底,因特网“桂林之窗”网站收到了一封河南省安阳市某电子厂发来的电子邮件,称该厂被桂 林一骗子利用伪造的汇款单骗走价值2278元的电子产品。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随即展开侦查,12月6日,因涉嫌诈骗 的犯罪嫌疑人霍理明被刑事拘留。经查,霍理明通过以少量金额到邮局汇兑,获取邮局汇款单复印件及汇款收据,并利用电脑 涂改汇款单上金额的手段,以报刊杂志上邮购发货的厂家为对象,将伪造的邮局汇款单和汇款收据传真给厂家,谎称货款已汇 出,要求厂家发货。从1999年1月至10月,霍理明先后4次骗得河南、河北、陕西等地厂家共计2.8万余元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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