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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犯收购赃物罪的樊进强与薛玉国,日前分别被浦东新区法院判处1年6个月徒刑,并各处罚金1000元人 民币。 去年6月29日,本市无业青年樊进强由中介人薛玉国作介绍,在明知是赃车的情况下,仍以3.15万元的价格, 从两名窃贼手中买下一辆普通型桑塔纳出租车价值人民币6.78万元。后樊在上路行驶时,被车主发现而报警,樊由此落网 。当日,樊指引民警抓获了薛玉国。此后,赃车被缴,并发还给了车主。 鉴于樊进强到案后有立功表现,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 浦发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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