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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致信公安局:最好把我儿子毙了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15日 11:31 沈阳晚报

  日前安徽省淮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收到了一封《请求书》,《请求书》是这样写的---

  市公安局领导:

  我的儿子张某,因杀人被公安局抓获。我们作为家长,首先感谢公安机关的全体同志把张某抓获,为民除害,为受害 人伸冤,为社会除一大害,我们拍手称快。

  张某这一祸害绝无人性,他所犯的罪行是罪该万死,就是千刀万剐也不过分。我们家长对张某绝无半点同情之心。为 死者马宁报仇雪恨,为安慰死者家属,为平民恨,我们要求对张某从重判决,最好把张某实行枪决。

  最后我们全家再一次对公安局全体公安人员表示真心感谢!

  父:张× 母:刘××

  信中所说的张某年仅14岁,他到底犯下了什么滔天罪行,让父母对他恨之入骨?

  原来,年仅14岁的张某伙同19岁的葛某、20岁的徐某于1999年10月29日,劫持同龄的同班同学马宁, 并将其推入机井中致死。第二天早上,他们中的徐某又向马宁家中打电话,声称马宁已被绑架,索要10万元人民币。

  10月31日,刑侦人员将张某、徐某在交钱地点当场抓获。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不满14岁的儿童犯罪也逐年上升,14-25岁的青少年犯罪占犯 罪总量的比例已由50年代的20%-30%飚升至目前的70%-80%。青少年犯罪呈现出成员低龄化、组织团伙化、类 型多样化、手段残忍化四大特点。

  据对60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剖析,其中有87.5%的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以张某为例,他的 父母忙于经商赚钱,根本无暇管教他,使张某从小就脱离父母的监护,在案发的这一学期,张某辍学已经两个月,家长却浑然 不知。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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