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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病人入住医院两天后失踪,杳无音讯长达数年之久,病人的家属由此向医院提出索赔。日前,黄浦区法院受 理了这起十分罕见的诉讼。 原告陈某诉称,其妻子田某因患脑垂体瘤,于1993年11月10日入住长征医院,准备实施脑外科手术。两天后 ,陈某到医院探望妻子,却未见妻子的踪影。之后,陈某会同有关单位多方寻找,终无结果。1997年7月,普陀区法院依 法判决,宣告田某为失踪人。两年后,该法院宣告田某死亡。 陈某认为,医院应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负责,对于田某的失踪,陈某要求长征医院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2万元经济损 失。 长征医院则认为,医院只对病人的病情负责,无权限制病人的人身自由。住院病人外出应征得医生同意,有完全行为 能力的田某自行外出,医院方面对此不负责任。 记者马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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