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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消费者要求赔偿更要求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18日 11:06 中新社

  福建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负责人发现,在他们去年受理的一万七千多件消费投诉中,投诉金额仅仅为一元人民币或者 二元钱的大幅增加。该省消费者委员会分析人士认为,如今,福建的消费者对商家的投诉,已经开始从简单经济索赔向精神要 求转变。

  此间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公布的一份材料表明,和前两年相比,福建的消费者投诉状况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

  消费投诉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投诉的商品和服务种类也在发生变化,近年来,随着福建房地产业、电信业的兴起,福 建消费者对住房品质、计量、售后服务以及物业管理质量提出了众多的投诉。据该委员会投诉部主任段建平介绍,尤其是一些 房地产商在出售面积上大做文章,给许多消费者利益造成了侵害。

  电信业尤其是无线移动通讯的发展,给福建消费者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一些不法电信器材经销商也趁机牟取非法利 润,一些挂牌是“电信局指定经销点”的手机店,非法经营来路不明的二手货,尽管便宜一些,却在器件上做了手脚,而且没 有任何保修服务。

  这位投诉部主任回忆说,在往年,他在办公室每天都可以接到二到三个电话,投诉者往往因为汽水瓶中有一颗钉子或 者汉堡包中发现一羽鸡毛,向商家索赔十万三十万。在过去的一九九九年,他基本上没有接到类似的投诉,他认为,这是福建 消费者素质提高的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消费者投诉案值正出现“两极分化”,投诉金额超过千元万元的多了,投诉金额在一元两元的也 多了起来。早些年,福建龙岩市邱建东为了电信局多收的一元二角钱,将电信局告上公堂,曾经引起舆论大哗,而今,这样并 非为了赔偿而是主要讨公道的投诉,明显多起来。

  最令消费权益活动人士兴奋的莫过于福建消费者的权益意识发生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消费者投诉的性质。据段建 平介绍,以往,福建的消费者消费投诉多为买了假冒伪劣商品,请求消费者组织主持公道,要求商家退换商品,后来,消费者 进而对自己不满意的商业性服务提出投诉,要求赔偿。去年以来,福建的消费者大多在投诉商家的产品、服务质量的同时,对 商家因为这些产品、服务给他们造成的精神损失、人格伤害、时间精力浪费提出补偿要求,多数消费者明确要求商家向他们赔 礼道歉。

  中新社记者邱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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