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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天,南京市政府再次发出对烟花爆竹的“禁放令”,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采取措施,在春节期间严格执行 《禁放规定》,过个欢乐、祥和、安全和清洁的春节。 最近,南京市公安机关已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7起,计1480箱,价值16万余元;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 竹案件4起,均依法予以处理。元月3日下午,高新开发区某公司违法燃放鞭炮,被处以罚款1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 00元。元月16日中午,秦淮区一居民过生日,违禁燃放爆竹被罚款200元。天地花园某个体店中查出烟花269枚,店 主俞某被罚200元。(方锐卫庭) 相关报道: 北京市政府表示仍将禁放烟花爆竹 相关报道: 禁放条例“下岗”了吗? 重庆主城再闻爆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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