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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连云港警方经耐心工作,使一因索债无着而欲走极端的青年男子放弃了行凶杀人的念头,并帮助其讨回公道。
1月27日晚8:30左右,连云港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的民警驾车巡逻路过市区瀛州路时,一男子拦车“投案”,神情恍惚不住地喃喃自语:“杀人了,我杀人了!”民警急忙将其控制起来,并从其身上搜出一支发令枪。经询问,该名男子姓刘,系该市东海县石湖乡人。其父去年5月在灌云一工地打工时染上出血热,入院治疗数月,于去年底死亡。刘某家为此负债6000余元,而工地老板称刘父患病与工地无关,只象征性地给了500元抚恤金,刘某多次交涉均无结果。由于生活压力过重加上要债遇挫,刘某萌发欲与工地老板同归于尽的念头。其出门后一路行走,思维产生了混乱,便发生了上述一幕。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并通过该市司法局“148”法律热线的帮助,与灌云某工地老板取得联系,经协调,刘某昨日拿到了工地补偿的5000元现金。
(陈迪晨丁卫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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