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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酒家获林业部门“特许”宰卖保护动物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21日 18:04 羊城晚报

  本报顺德讯(记者丁华报道)继本版报道中山沙溪镇龙珠野味酒家公然宰杀经营保护野生动物后,又有读者向本报投 诉称:顺德桂洲容广大道“人人”蛇餐厅在“南方二号行动”下顶风“作案”,大啖保护动物。

  本月17日下午,记者驱车来到位于顺德容广大道上的“人人”蛇餐厅,时值下午5时许,只见餐厅门前停放有20 余部小车,其中约一半左右为广州、中山等地牌照,而且高档小车居多。

  服务员向我们大肆推荐餐厅的招牌菜:“或者试一下地老鼠(穿山甲),现在只卖350元一斤,以前可要卖380 多元呢。”

  据悉,来“人人”就餐的食客大多是熟客,来之前就将野味点好,甚至上午点菜、晚上就餐,以便让餐厅有充裕的时 间来熬制野味。

  更加令记者惊奇的是居然有食客自带娃娃鱼来就餐,而且不在少数。这些食客来之前都会与餐厅“通气”,让餐厅有 所“准备”。

  餐厅全为包房,至少有10多间,小姐说,只在旺季时才加开散座,据悉是为了让食客们吃得更加“放心”。在离开 “人人”之前,记者一再试探性地询问:“还有没有其它山珍野味?”小姐支吾半晌才神秘回答:“有,不过你们是生客,所 以没有介绍,猫头鹰1300元一只,而旺季时会高到1500元一只,要不要来一只?”---原来如此。

  经记者调查,该餐厅亦持有林业部门颁发的“特许”证。

  林业部门实话实说“特许证”

  无论是“龙珠酒家”、“××美食中心”,还是“人人蛇餐馆”,出问题的这几家酒家,无一不是披着持有野生动物 特许经营证的合法外衣,做着违法的勾当。这让我们不禁质疑---为什么要发这张“后患无穷”的证?特许证制度是否存在 漏洞,会不会在客观上让违法经营者钻了空子?日前,广东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站一位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发证为合理利用资源?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非正常来源动物”,是指林业部门在查处野生动物案件中没收、在市场检查中收缴或在查 私中截获的野生动物,以及受伤、病残、迷途的动物活体,自然死亡的野生动物尸体等。

  这些“非正常来源动物”,如属活体,能放生的应当放生;确实无放生条件的,唯有废弃或掩埋。如果在各地设立处 理点、由持有省林业厅核发特许证的酒家经营利用,可以有效避免资源浪费。这一制度是符合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加 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十八字方针精神的。

  特许证制度存在漏洞?

  假使酒家借“特许”之名,行非法收购、贩卖保护动物之实,或者隐瞒所经营的野生动物来源,特许证制度是否在客 观上“帮”了那些不法分子的忙?这一政策是否有漏洞?

  省林业厅有关人士认为,不能说政策有漏洞。实际上,《广东省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处理点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是严密的。发证对象和范围是严格控制的,原则上每个县、区只能设一个点,“宁缺勿滥”,而且持证的定点都是 临时性的,一证一点,有效期仅三个月。申请特许证的酒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自觉守法经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具 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接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取得特许证的酒家在经营上也有严格规定:必须与当地林业部门签订保证书,严格按照特许证规定的动物来源、期限 和提供的种类数量进行经营,并设立经营档案;禁止收购、加工、出售非法来源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像龙珠酒家打着“特许”旗号违法违规经营,他们所触犯的“天条”都在《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处罚是相当严 厉的。这说明了特许证制度在管理上存在漏洞,而非政策本身。

  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有关负责人透露,龙珠酒家“特许”宰卖穿山甲事件的发生,并非首例。在这之前,省林业部门便曾经查处过类似的 违法违规经营者,吊销过一些定点的特许证。现在,加强对特许定点的监管工作已刻不容缓。

  据介绍,职能部门对持特许定点经营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是通过定期审查、突击抽查等手段。在日前开展的“南方 二号”行动中,这些定点也是检查的内容之一,检查过程中也曾发现和处理过一些违规点。

  “但作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如果查得太频繁,也会给酒家经营带来一定的不便,甚至可能引起经营者和群众的误解 。”看来,管理部门也有自己的难处。

  另据介绍,以龙珠酒家事件为起因,近日省林业厅正在组织一次“地毯式”的清查行动,对省内20多家持特许证定 点经营的行为进行深入审查。本报记者傅汉荣曾胜泉

  特许证只是“规定而已”

  记者暗访的广州某美食中心原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本报广州讯记者傅汉荣曾胜泉报道:本版上周追踪“特许”宰卖保护动物的有关报道出街后,很快有读者来电报料- --我们这里也有酒家偷卖野生保护动物!据此线索,记者暗访了广州的一些野味酒家。

  位于广州黄埔大道的××美食中心,是据群众举报的另一家自称“有林业部门‘特许经营证’”的酒楼。17日傍晚 ,记者以食客身份光顾了这家规模不小、装修豪华的“中心”。据中餐部一位姓钟的主任称,到这来吃野味算是走对地方了! 猫头鹰、五爪金龙(巨蜥)、穿山甲,甚至熊掌,这里一应俱全。想吃穿山甲,现在厨房里有宰好了的,486元一斤,如果 买得多些,还可以优惠至448元。

  我们问起娃娃鱼的价钱,钟小姐称,每斤800元但现在缺货。她随即转身打了个电话查询,并马上答复我们--- 过两三天来就会有。

  “你们这好吃的东西好像比别的酒家多些,是什么原因啊?”

  “因为我们有林业部门发的特许证,可以经营那些没收的伤残动物。”

  “伤残动物?你们不会拿那些有病的动物给我们吃吧?”

  “绝对不会啦!规定而已,实际上我们仓库里就有活体的穿山甲,大的每只有12斤重!”钟小姐笑称,仓库就设在 附近“稍远”些的地方,如果我们一次就吃一只穿山甲的话,她会带我们去看看。

  在不久前的“南方二号行动”中,我们见到了不少偷宰国家保护动物的非法行为;在这几天本版的追踪之下,我们意 外地见到了一件称之为“特许证”的宰杀国家保护动物的“合法外衣”,在“合法外衣”被揭开之前,全省二十多个“特许证 ”的持有酒家已有不少放胆做些违法的勾当。

  都是“特许”惹的祸?“特许论”的基础是“合理利用论”,但人们对碾碎盗版光碟,烧毁走私香烟不觉得浪费,对 饱受折磨存活无望的野生动物就非得吃之以示“合理利用”?另外,”特许“的背后有种种漏洞,如何加强监管?如此让他们 在阳光下经营,而不总是如此神神秘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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