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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与情妇分手 竟拘其女儿相逼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22日 15:22 扬子晚报

  本报讯:只因女方提出分手,一位第三者为使其回头,竟做出拐骗和非法拘禁其女儿的蠢事。日前,犯罪嫌疑人张某 被江宁县警方刑事拘留。

  现年42岁的张某,系江宁县江宁镇人,自1994年上半年起,已有妻室儿女的张与本镇妇女李某勾搭成奸,这种 暧昧关系一直持续到去年11月,张妻因此和张于1996年离婚。去年年底以来,李顾及双方家庭遂逐渐疏远了张。为达长 期苟合的目的,不甘罢休的张即生出拐走李女儿逼其就范的歹念。今年2月12日上午,张采用欺骗和恐吓手段,将李16岁 读初一的女儿在上学报名途中截下,后骗至宿豫县陆集乡其朋友邱某处。17日晚,得知真情的邱某乘隙打电话给在江宁县境 内一企业工作的李女姨父。江宁镇派出所接报后,连夜派员赶赴宿豫县将张某抓获,并将离家6天的李女安全解救回宁。(王 祥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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