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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松江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因销售没有办理进网手续手机而引发的买卖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商家如数退还消 费者购机款2500元。 去年6月28日,周某在松江镇某通讯设备经营部购买了一只博世GSM908移动电话机,买后即发现该机接收信 号不稳定,时有时无。对此,周提出更换手机或退机要求,但遭该经营部拒绝。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周某于去年9月诉 至法院。 经法院查明,该型号手机是经营部通过非正常渠道进货的,上海移动通讯公司松江分公司证明该手机没有办理进网许 可证标志。经开庭调解,该经营部同意退机还款。胡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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