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扬子晚报> 新闻报道
 


男女生同床过夜案有说法 一学院被判赔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27日 16:15 扬子晚报

  长沙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南外语外贸学院6名男女新生违反校规,在女生寝室同床共宿受到学校处分一事,近 日终于有了“说法”。这6名学生以校方公开宣布他们在女生寝室同床共宿,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为由,将校方告上法庭。

  1999年11月26日,此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望月湖法庭公开审理。6名学生(其中有4名系未成年人) 全部到庭,而学院的委托代理人系该院保卫处处长。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6原告直接经济损失948277元,补偿6原告精神损失费2 0万元;负担诉讼费8800元。

  对这一判决结果,学院“感到非常意外和震惊”。他们认为“这是对国家现行教育法规的严重挑战”。在校学生反应 较为强烈,接受采访时学生都认为,男女学生在女寝室同床共宿的事学校如果不严肃处理,学生学习、生活环境不知会变成怎 样?社会舆论对此的看法大多也倾向于校方。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扬子晚报>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