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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风流少妇”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4日 18:56 扬子晚报

  浙江讯:1月29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特殊的抢劫案:一个年满37岁的农村少妇,在短短的一 年时间内,引诱20名男人上钩,“捞”走手机11只,人民币5万余元。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赵苏联死刑,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仅有小学文化的赵苏联,凭着有几分姿色,身边就围着一圈又一圈的男人,其中1名国家机关的干部还成为她的姘夫 。1998年7月8日,赵苏联在玉环某饭店主动“搭识”了一名来自永康市的老板周某。第二天,将周骗到临海,住进了临 海某宾馆。老练的赵苏联说:“你说不定身上有性病或艾滋病呢,我带了几颗特效消炎药,你先服下。”说完,赵苏联拿出4 颗事先装有“舒乐安定粉”的假头孢氨苄胶丸叫周服下。色迷心窍的周某当即一口吞下,不久,周某即昏睡过去,半夜醒来, 发现自己携带的“爱立信398”手机、900元现金和赵苏联不见了踪影。

  经法院审理认为,赵苏联在一年时间内,用上述手段,实施抢劫13次,共劫得手机6只、金手链、金戒指及现金等 计人民币42987元。而据赵苏联自己交代,在路桥、温岭、宁海等地还另外“勾引”了7个男人,共劫得5只手机、2条 金手链和6800元人民币。这么多的被害人中,只有1999年4月3日被劫去1.03万元的刘某及时主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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