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新闻报道
 


五岁女童状告超市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4日 23:36 泉州晚报

  1999年4月8日晚上8时左右,5岁女童超超(此处为化名)独自到美好超市玩耍, 在商场二楼拿了一块标价 4毛钱的橡皮擦。当超超走到二楼楼梯口时,美好超市员工 洪雅琳发现超超拿了东西,便将其带到超市办公室盘问,随后带 超超到办公室里的 厕所并随手将厕所的门关上。之后,因联系不上超超的监护人,洪雅琳与美好超市 2名男员工带超超在 超市附近寻找其家人。走至高俊红(超超的母亲)的工作单位时, 超超跑了进去,高俊红不在,超市的员工向其他人交代了 几句后,便回超市。   

  当晚9点左右,高俊红抱着超超来到超市办公室理论,称超超回去后便呕吐,哭 得很厉害,双方发生纠纷。尔后, 超市的员工拨打“110”电话,由巡警处理。当晚, 超超啼哭、吵闹。次日,高俊红带超超到人民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 超超患了儿童 恐惧症。为治病,高俊红花了人民币1806.3元。   

  1999年4月27日,超超向法院起诉。1999年12月1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 案作出终审判决,判 令超市支付超超人身损害赔偿费3808.63元(其中医疗费 1806.3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法院认为 :超超只是一名儿童,美好超市员 工洪雅琳在发现超超拿了东西后,采取的措施不妥,造成超超惊慌、生病,洪雅琳 有过 错,但其行为是职务行为,美好超市应负民事赔偿责任。高俊红作为超超的监 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负一定的责任。   

  本报记者伍远近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