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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两位乘客在旅途中遭歹徒抢劫,司乘人员因见危不救而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一处理结果颇耐人寻味。 3月7日下午,去淮阴出差的江阴县华西村的贡女士和同事赵某,在淮阴车站等车返回江阴时,一个30岁左右的男 子说,站外有一辆路过江阴的车,马上就开。 急于赶路的贡女士和赵某就跟他出了站。谁知揽客者却带他们上了一辆“面的”,而且还有一个自称与他们“同路” 的小个子男人也跟着。“面的”开了约两公里,揽客者带贡女士他们上了停在那里的一辆临沂到上海的卧铺车。上车后,赵某 掏出80元买票,钱被车上一个与揽客者认识的男子拿走,那男子与揽客者以及“同路”的男子说,80元不够,还要500 元,其中一人还掏出一把小刀乱晃。赵某为了息事宁人,就掏出400多元钱,这伙人一把夺去后,又要他们再掏2000元 ,否则扒他们的衣服或将他们扔下车去。赵某愤怒了,大声叫司机和同车乘客出面制止,但无人理睬。贡女士和赵某于是大声 喊“救命”、“有人抢劫”,同时打110报警。 那三个家伙让司机开门后慌忙下了车,贡女士和赵某跟下车去追,那伙人扔下120元钱后就跑开了。这时,两辆1 10警车赶来,其中一辆去寻找三个歹徒,另一辆将贡女士连同司机等人,带到淮阴市交警三中队处理。车上除了中年男司机 外,还有一个售票员小伙子,但两人都说因为害怕歹徒而不敢制止。警方认为,司乘人员对乘客的人身和财产负有法定责任, 交警责令司机赔偿贡女士和赵某的80元车票款,另外再掏200元钱,作为对赵某的补偿。(王少怀郑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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