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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珠海拱北医院本月8日晚发生一起病孩猝死事件。笔者次日闻讯赶到医院时,病孩家长和院方正为病孩死因 争论不休。 家长:输液不到5分钟,孩子手脚已冰凉 据病孩父亲杨廷丙介绍,8日这天4岁零7个月的男孩上午还活蹦乱跳,中午又吃了2碗半饭,下午开始叫肚子疼, 到晚上10时多疼得更厉害。父母俩赶紧抱上孩子赶到拱北医院。接诊医生诊断是过敏性紫癜并要求住院观察。但住院要交1 000元押金,于是杨廷丙赶回家拿钱,母亲罗秀抱着不停嚷着肚子疼的孩子在医院焦急地等。到晚11时左右,杨廷丙回到 医院交足了钱,一女一男两个医生先后过来看了看孩子。罗秀还清楚记得,这位男医生检查了许久说没事。 这之后就有护士过来给孩子输液。不料这吊针没打5分钟,孩子的手、脚均变得蜡黄、冰凉,嗓子里也似堵了东西哭 不出声。杨廷丙赶紧找医生,然而医生到时孩子已没了气。到次日凌晨1时08分,医院宣布孩子死亡。 院方:孩子死于气管窒息 院方对此解释说,医院接诊时病孩便有全身紫斑、情绪烦躁等症状。接诊医生初诊为过敏性紫癜,当时见孩子哭闹得 厉害还叫来外科医生会诊,认定孩子没有穿孔、梗阻等现象,于是按正常程序医治。输液不过半瓶孩子出现呼吸困难,医院全 力抢救,但未能收效。在抢救过程中,插管时发现病孩口腔、气管大量充斥胃内容物,医院认定病孩死因在于气管窒息,而窒 息是病孩哭闹、呕吐和紫癜症状所造成的。 家长:是不是医院用错了药? 对此解释,患者家长质问:为什么在输液后10分钟内孩子就停止了呼吸,是不是医院用错了药?其二,如果孩子是 窒息死亡,医生明知紫癜有呕吐症状,却不提醒家长注意,自身也没采取任何措施预防窒息,院方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院方:医生诊断用药无任何过错 院方则表示,院方是完全按程序操作,没有违反医疗原则,诊断和用药也无任何过错,故在最后定论前院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如果病孩家长不服,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据悉,病孩家长有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孩子死因到底是什么?责任在谁?本报将追踪报道。朱琳 相关报道:医院这费那费该不该收 消费者列出问题清单 相关报道:用药不当致人亡医院被判赔两万 相关报道:成都110包围医院 拆除“炸弹”虑惊一场 相关报道:“一点点”竟是一万元 医院“模糊学”好害人 相关报道:老人医院捡垃圾 捡到九具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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