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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张勇记者王晓英报道:日前,大连市首例女浴客因被侵害名誉权而状告游泳馆案在西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原告除要求游泳馆赔礼道歉外,还要求精神赔偿8万元。 刘女士说,去年8月14日晚,她与几个朋友一起到市内某著名海水游泳馆游泳。时至次日凌晨2时许,她走进更衣 室脱去泳衣去浴室冲洗。由于忘记带毛巾,中途她裸身回到更衣室开箱取毛巾时,突然发现身旁竟站着一名男服务生。她大惊 失色高呼“服务员”,男服务生趁机溜走了。这时正在浴室内洗浴的另一名女浴客告诉她,此前不久,这名女浴客从外面进更 衣室时就发现一名男服务生在这里与两名女服务生聊天,被她撵出了更衣室。当晚值班的搓澡工、女服务生及现场的部分女浴 客为刘女士签字作了证明。 此后,刘女士多次找到游泳馆负责人讨个说法,但对方都以种种理由推脱了。一怒之下,刘女士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 由,一纸诉状将游泳馆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尽管游泳馆方面没有对原告刘女士出示的证据本身提出任何疑义,但却矢口否认发生过男服务生在女更衣室 事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由《半岛晨报》独家提供,其他网站如需转载、改编,需与新浪网直接联系) 相关报道:透过衣服照裸体--日讲谈社被拒绝采访 相关报道:特写:裸体风波席卷巴西海滩 相关报道:巴西里约热内卢查禁海滩裸体 相关报道:此男真无耻--勒索钱财竟用裸体照唬人 相关报道:美新式扫描仪下竟显裸体引起广泛争议 相关报道:刊奸杀案受害妇裸体照 泰报犯众憎低头认错 相关报道:美国两女教师裸体讲授人体课被炒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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