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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平三轮翻车惹官司 丧命女向建委索赔2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日 11:39 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龙刚)新都妇女况泽惠在坐三轮车时车翻丧命。昨日,其亲属却向法院递上一纸诉状,要求新都县城建 委赔偿26万余元。

  1999年10月29日凌晨零时20分,新都县中医院紫瑞小区家属区门卫黄英香突然听见“砰”的一声巨响,紧 接着有人在惊叫。黄英香赶出去看见一辆三轮车飞快往远处骑去,一个身着花格外衣的妇女手上捏了个钱包在地上呻吟道:“ 大姐请帮我打个电话,三轮把我拉翻了。”“车呢?”“跑了。”黄打电话回来发现伤者已没了反应。她和附近的医生忙给医 院打了急救电话。

  伤者况泽惠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新都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的一份证明证实:“况泽惠……1999年1 0月29日凌晨坐人力三轮车途经紫瑞小区,因路中有一盖下水道的预制板撞翻,经中医院救护车拉至47医院抢救后死亡。 ”黄英香说,她当时就看见况泽惠就躺在盖预制板的窨井旁不到一米的地方。

  新都县物管所的杨振西称,10月28日下午6时10分左右,居委会的刘书记对他说,中医院住宿区门口一窨井没 了盖子,城建局又下班了,能不能找个预制板临时盖上预防事故。杨随后与刘书记及小区门卫一起把小区内盖水表的一块预制 板临时搬来用。杨振西认为,小区物管办只负责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紫瑞大道上的市政设施不属于他们管。

  据悉,况泽惠在县城东街开有一间小食店,凌晨关门后回家,哪知突遭不测。况泽惠的亲属将一纸诉状递到了新都县 人民法院,将新都县城建委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死者丧葬费、补偿费、精神损失费及死者亲属的抚养、教育费共计26.4 万余元。

  昨日下午,新都县城建委主任吴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城建委是否对此事负有责任要由法院来认定。本报将继续关注 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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