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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开处费” 逼少女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0日 11:5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通讯员颜顺楠)昨日,涉嫌拐骗少女并强迫少女卖淫的湛江籍人吴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两名年仅15岁的湖南少女同时被解救。

  18日凌晨5点钟,越秀区流花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了位于环市西路的南方酒店工作人员报称:一名年约30岁的 吴姓妇女于当天4点30分前来开房,同来的两少女没有证件,吴某称是亲戚,可她们口音完全不同,形迹十分可疑。

  民警火速赶到酒店,将吴某和两名少女带回派出所问话,终于查清了事情真相:15岁少女小红和小辉都是湖南平江 县人,家中较穷。数日前,一名姓叶的同乡称带她们到长沙某酒店打工,她们便跟其前往,可长沙招工额满,她们不得已又跟 叶某到了湛江,住进了吴某家中。几天后,吴连逼带骗,逼她们到酒店开房“接客”。两名少女经不住威逼、恐吓,便随吴某 到广州卖淫。

  吴某为了能赚到高达2000元的“开处费”,来广州前将两位少女带到医院“体检”,证实是处女后,她于17日 带两少女乘夜班车到广州。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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