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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10元过路费 撞人赔偿八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4日 17:14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为逃10元过路费而撞伤他人的安徽个体驾驶员周某和货主王某昨天付出了赔偿8000元的沉痛代价。

  本月18日上午,周某驾驶一辆昌河面包车和货主王某来宁拖货,行至浦口区浦珠路收费站时,为逃避10元过路费 ,驾车拐入了旁边的泰山镇临江村乡间土路。

  几名村民见状,立即将其拦住,并告之此路不能行驶机动车。周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强行加速冲过去,站在车旁的 村民王新爱始料不及,被突然起动的车掀翻在地。经医院检查,王新爱腰骨骨折。(浦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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