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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班”碎了明星梦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7日 13:03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中国国际文化传播公司招收学员,培训3个月后组织演出,学员拿效益工资!”去年年末,某报上的一则 招生广告使30余名青年汇聚我市。然而培训结束后,他们不仅没能“演出”,“公司职员”也消失了。

  去年12月10日,萝北县青年郭殿庆看到一则招收演艺人员的广告:“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黑龙江办事处艺术委 员会面向社会招收学员,培训3个月后,由公司负责组织安排演出,效益工资600至1000元。”自小爱好文艺的郭殿庆 连夜赶到哈市,在南岗区文化街82号交了600元培训费,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上盖着“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黑龙江办 事处艺术委员会”和“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黑龙江办事处演艺部”的公章。与郭殿庆同时报名的还有30名青年。

  此后,学员每天到道里区安康街35号的一间“画室”里进行“培训”,由“唱歌好的”带领大家练功,“跳舞好的 ”组织练形体。3个月后,按照协议上的要求,“公司”应当组织学员演出了,然而组织者黄卯青、王范、郝强却不见了。不 得已,学员们向南岗区文化派出所报案。20日晚,警方在黄等3人租住的房子里将他们抓获。

  据3人交代,去年12月他们私刻了“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黑龙江办事处艺术委员会”和“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 黑龙江办事处演艺部”的公章,开始招收学员。目前,黄卯青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佘雪峰本报记者李清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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