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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无效证件驾车出事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8日 16:31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天,南京鼓楼区法院审结一起驾驶员持无效驾驶执照发生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案,一审判决原告败 诉并承担诉讼费。江苏贯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于1997年12月30日订立了机动车辆 保险合同,将其公司所有的苏A34988桑塔纳轿车投保。1998年7月2日,公司叶某驾车行至睢宁县境内时与一辆四 轮拖拉机尾随相撞。经睢宁交警大队鉴定叶某负主要责任。贯宇公司起诉要求大众公司赔偿其损失。大众公司则认为,叶某所 持驾照无效,引发的交通事故属于免赔范围。法院认定,被告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予理赔的理由成立。(刘坤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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