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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哈尔滨多家“医疗研究所”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9日 14:42 生活报

  医疗研究所在研究什么?

  浏览哈尔滨市的繁华路段,各种科目的医疗研究所的招牌分外抢眼,从皮肤病研究所、牙病研究所,到肝病研究所、 糖尿病研究所、颈椎病研究所,甚至还有美容研究所,比比皆是。许多研究所摆出权威的姿态,不断地刊发广告,宣传自己的 药物、疗法。当记者走访一些医疗研究所时却发现,虽然都叫“研究所”,其中却鱼目混珠。

  医疗研究所和诊所区别在哪?

  医疗研究所,是在临床医疗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医学研究的机构。那么,开办医疗研究所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哈市科 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审批条件大体有三,即有个体从医资格、有科技人员、有一定的研究方向和任务。医疗研究所的成立需 经科委、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目前,哈市已拥有七八十家私营医疗研究所。其中,不乏通过不断开发医疗新技术,在医疗上有所突破,既给病人带 来福音,自身又逐渐发展壮大的。但是,医疗研究所的发展中也存在着“杂音”。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监督机制尚不 够完善,而且早期的审批条件较为宽松,使个别滥竽充数者有机可乘。他们打着“研究所”的幌子,专心研究的是卖药挣钱, 而如果深究他们一年到头到底研究出了什么科研成果,却会令人大失所望。另外,由于1994年以后,哈市停止审批个体诊 所,医疗研究所便成了个别人的变通渠道。个别资金雄厚,却苦于没有个体从医资格的投资者,私下与研究所合作,利用研究 所的合法招牌和对患者的吸引力,聘请专业医疗人士出诊,通过收取诊费、检查费、药费挣钱。这样,无形中就使一些研究所 变成了“个体诊所”,而忽略了其科研功能。

  24日上午,记者走进位于哈市南岗区的一家颈腰椎病研究所,该所的玻璃门上贴着的不干胶字告诉人们:这里除了 主治腰间盘突出、颈椎病,还可诊治内外科、泌尿外科疾病,并提供门诊静点等多项服务。研究所设有挂号室、腰椎科、外科 和口腔科。这里哪像是研究颈椎病的科研机构,应该说是一家小型的综合诊所。一位中年男医生引记者走进一间墙上挂满锦旗 的诊室,记者佯装要为一位外地朋友打听腰间盘突出症的治疗方法。医生称需要复位治疗,并使用该研究所自己研制的药物。 “研究所是个人办的吗?”记者试探性地询问。“是单位的。”“哪个单位的,咋还有这么多科室?”记者追问。男医生对记 者的询问开始不耐烦。记者起身向里面的口腔科走去,只见狭小的诊室里摆着一台仪器,一名30多岁的女医生无聊地看着什 么。最初接待记者的男医生一直警觉地尾随记者。当记者欲去其它诊室时,男医生干脆横在前面阻挡记者,并用力将记者向门 口推。待记者走出这家研究所后,一名脱下白服的男医生竟跟踪记者近百米。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西大直街上的一家脉管炎病研究所。这里约有三四间诊室,一位老医生接待了记者。记者称自 己的外地朋友被确诊为脉管炎。老医生说,病人路途远不用来看,把研究所自己制的药开回去吃就可以了,一副药398元, 吃一个月。不看病人的病情,就随意开药,这样的治疗真使人心中无底。

  一些“黑户”我行我素针对有些医疗研究所只图卖钱不搞科研这一问题,1997年下半年,哈市科委、卫生局等部 门对哈市医疗研究所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取缔了32家不符合要求的医疗研究所。但是,个别已被取缔的医疗研究所仍然挂 着“研究所”的牌子在营业。比如哈尔滨日光牙病研究所。据哈市科委有关人士介绍,在审批时,该所地址设在道外区,所长 拥有从医经验和从医资格。可是,科委和卫生局联合检查时发现,该所所长已换人,并搬迁至南岗区繁华路段。按规定,医疗 研究所进行人员和地点的改换,从业者必须拿出证明自己专业资格的有效证件,经哈市科委和卫生局重新审批,够资格方能继 续开办。但这家研究所未履行如上程序,被取缔后至今仍在营业。

  哈尔滨市科委有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他们从未审批过任何“美容研究所”。而且,科委早已与卫生部门达成共识: 对美容研究所概不审批。因为,美容研究所涉及在美容中用药。把药品往脸上敷,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开办者必须有行医资 格,需要严格审批。但是,在繁华的南岗区奋斗路,临近儿童公园附近,却有一家挂着醒目牌匾的“科学美容研究所”。记者 以消费者的身份前去咨询,服务小姐告诉记者,这里研制的美容品中含有药物,可以对一些皮肤疾病进行治疗。

  既然“美容研究所”从未经过审批,诸如“日光牙病研究所”等不符合要求的医疗研究所也已被取缔,他们为什么还 能我行我素?哈市科委有关人士无奈地告诉记者,科委和卫生部门属于行业主管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力,无权拆牌。目前, 他们正打算与市容管理部门协调,对这些乱挂牌者,进行摘牌清理。

  整顿医疗研究所工作已逐步开展哈市一家大型综合医院的院长对医疗研究所中存在的鱼目混珠问题深有感触。他认为 ,医疗研究所缺乏有效、规范的监督机制。首先是对研究所职能范围界定不清。研究所作为科研机构,主要应研究、开发医疗 技术和产品,不是大搞看病卖药;另外,过去,审批条件较为宽松,一些只有中级职称的人就可以开办医疗研究所,而且县、 区级科委就有权审批,令个别专业知识有限的人有机会混进来,不开展研究而是雇医生看病卖药赚钱;再者,研究所经审批后 ,缺乏对其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

  据了解,医疗研究所鱼龙混杂的状况,已引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质疑。今年2月2日,省卫生厅和省科委联合 下发《黑龙江省民办医疗卫生科研机构管理细则》,《细则》中明确要求:民办医疗卫生科研机构的创办者应具备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创办个体或私营医疗卫生科研机构,申请者应是非在职科技人员。此外,《细则》还 对民办医疗卫生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组成、研究基地等内容进行了界定。此外,《细则》还规定,无故不开展科研活动超过一 年的,主要科研工作已不在省内进行的,审批后人员、资金、设备半年内不能到位的科研机构,审批机关应予以撤销。同时, 还决定把原来县、区级科委即可审批医疗研究所的权力,收回到市、地级以上科委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加强监督、审查。

  本报记者郭群李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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