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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开店设圈套 机关算尽露马脚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3日 03:19 半岛晨报

  当过远洋水手的吴先生,两年前把40万的血汗钱,借给了熟人??胡家父子开公司。当时吴先生认为胡家父子开的 是宝马车,住的是小洋楼,不怕他们赖账。后来听说胡家把这40万赔了,要钱又不给,连忙到法院起诉,才发现胡家公司原 来是个皮包公司,那些宝马、洋楼都登记在胡父私人名下。法院告知吴先生:钱是胡氏公司欠的,跟胡氏家庭财产无关!楼和 车都不能查封还债。

  吴先生:我就不明白,胡家的财产,为什么不能查封?他是法人代表,公司欠账他不负责吗?

  老马:这是两回事。有限公司,只负“有限责任”,即以公司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与法人代表的私人财产无关 。

  吴先生:这明摆着钻法律空子!

  老马:他钻的也不太高明。我们受理这一案件后,进行了周密的调查,发现胡氏公司的股东,就是他们父子两人。而 家庭成员出资搞的“有限公司”,必须先将家产分割,然后再以分得的一份入股。胡家在设立公司时,父子俩还在一起共同生 活,没有分家析产,那么这个公司就不能算作“有限”了,只能算作以家庭共同财产设立的“独资公司”,按照有关条例,这 种公司应承担“无限责任”,即以投资者的家庭财产为限,承担债务。我们将向法庭提供这一发现,你就可以要求查封胡家的 宝马、洋房了。

  法律咨询热线:128传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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