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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野象与人结怨 终于重返云南思茅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4日 05:15 南方周末

  象,在通常人们的印象中,要么在遥远的密林中游走,要么被关在动物园里供人观赏。

  而有一个地方,一种名为“亚洲象”的大象(当地人称为野象)却走出了森林,与人类相互纠缠在一起,并且结下了 越来越多的恩恩怨怨。这个地方叫思茅,是位于中缅边境、云南省西南部一个平静的小城。

  象对人的攻击

  “5年了,我的地里什么收获都没有!”

  思茅市南屏镇石头山村的村民王增华不断地对人说。

  2000年1月,记者来到石头山村,进入深山中王增华的竹园。竹园在一座不太高的山上,但一般人很难进入,因 为环山有一条壕沟,足有三四米宽,五六米深,1000多米长,乍一看,记者以为是一条战壕,但又发现土很新,是刚挖出 不久的。

  “这是用来防大象的,光工钱差不多就花了1万元,但后来大象助跑几步,还是跳过来了。”王增华对记者说。从1 995年起,经当地政府批准和支持,他和亲戚合伙投资了五六万元在村后的山上种了1500丛竹林和许多菠萝,原以为这 些努力会给自己带来劳动致富的幸福,孰知这些美味的东西却引来了一群庞然大物。“大象年年都来,不但吃光我的菠萝,而 且把我的竹子连根拔起……不赶走大象,我的竹林就完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王增华竹林里木板屋已经东倒西歪不能再住人,许多木板和瓦片已经四处散落,屋里所有的家具和锅碗瓢盆都被踩踏 得破烂不堪……“你们给评评理,我到底什么地方招它惹它了?我们又不能打它----不然林业公安会把我们抓去判刑的。 ”在木屋的墙板上,苦不堪言的王增华写下了这样一首“诗”:灾从何处起,全是人罪过。

  护象害人民,天下不公平。

  在从森林通往村庄的小路上,抬头就可以看见横挂着的一些电灯,以及一些巨大的黄布,本以为是一些民间风俗,后 来才知道是村民们用来吓唬、阻止野象下山进村的措施。每当野象去到村子附近,连平日里凶猛的村狗都不敢上前,人更是不 敢接近,只能任它们为所欲为。而且村民们整夜不敢关掉电灯睡觉---幸好野象对灯光有些畏惧不敢靠近。

  到了夜晚,村民们还经常把柴油发电机抬到山道上开动起来,希望巨大的轰鸣声能吓住野象走出森林的脚步。开始时 野象的确不敢上前,但随着次数的增多,野象便渐渐不再害怕这些只会响不会动的东西了。

  如果野象只吃山里长的东西还好,问题是它们似乎越来越喜欢上了人们栽种的植物、蔬菜,不但在山里吃,还跑到村 边、村里去吃。

  除了吃以外,野象还大摇大摆地走到村民家里“作客”,大搞破坏----毁坏房屋和猪圈,用鼻子卷扯村民的衣服 和门窗,或者干脆走到市里的大街上“散步”,走到学校里“上课”,走到思茅飞机场“看飞机”。

  1999年7月1日,距思茅市区仅两三公里的南屏镇三家村里,70岁的村民邰志祥一大早就独自上山干活,却意 外地遇到了一群野象。没有人看见当时事情是怎样发生的,但从凌乱的脚步,以及活活被摔死、被踩踏成几段的老人遗体的惨 状,不难想象当时的情景----野象进攻时通常是用长长的鼻子高高卷起物体摔下,然后用柱子般沉重的腿踩踏。

  1999年初,思茅地区有线电视台一名记者赶到野象出现的地方进行拍摄,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野象又摔又踏,旁 观者根本无法上前救助。等野象发泄够了离开时,那位20岁出头刚领了结婚证的小伙子已经悲惨地死去。

  野象对人类的各种器械似乎也有看不顺眼的时候。南屏镇干海子一带村民停放在路边的拖拉机被它们用巨大的屁股坐 坏。还有一次,思茅地区林业公安科的民警扪驾驶着一辆警用吉普车赶去一处被野象破坏的现场勘查,不料在公路上就遇到了 野象,眼见野象气势汹汹地冲过来,民警们只好弃车离开,而野象毫不客气一屁股坐到了车上……据思茅市林业公安科科长张 兴波介绍,野象是从1993年开始在思茅出现的,估计是从缅甸、西双版纳与思茅连绵的原始森林中走过来的,先后来过五 批:1993年1头,1994年1头,1995年2头,1996年12头,1997年5头,1998年5头,1999 年5头。

  作为陆地上最大的动物,成年野象一般体重都在一吨左右,每天的食物量几乎都在200公斤以上,而且它们经常边 吃边抛,糟蹋很多,一群象一天要耗费多少食物,可想而知。从1993年野象出现起至今,仅南屏镇就有近30公顷的水稻 被损毁,其它农作物、经济作物如包谷、竹子、芭蕉、菠萝、花生、黄豆等等无一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260万元以上, 思茅全市直接经济损失则达700万元以上。

  这对于还在贫困线上挣扎,每年需要外援的思茅市无疑是一种沉重的经济负担。

  从1993年至今,野象已经在该地区造成5人死亡(其中思茅市2人、普洱县1人、景谷县1人、澜沧县1人), 伤人则未有统计。

  近几年来,思茅地区政府每年拨给思茅市2万元专款,用于赔偿野象给村民们造成的种种损失,这无异于杯水车薪。

  1998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第67号政府令----《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 法》正式实施。

  象对人怀有敌意?

  野象为什么会走出森林,居民们为什么会不断遭到它的骚扰呢?

  按思茅当地一些村民的猜测,原因是野象发现人们种的东西很好吃,而且因为集中吃起来很方便,同时人们对它们不 打不赶。

  另一种未经证实的说法是,这是野象对人类的报复。

  在文革期间的1971年,上海动物园为了抓住至今仍然关在园里、取名叫“版纳”的小象,在思茅毗邻的西双版纳 至少杀死了5头成年象----此经过曾被拍成一部叫作《捕象记》的电影四处放映。当时,我国捕杀野象的情况是较为普遍 的,为了得到昂贵的象牙,猎手和商人们可谓不择手段,用上了一切能用的武器。而象的记仇心理是十分强烈和持久的,以至 于现在见到人就攻击。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脊椎动物研究室副研究员蒋学龙分析认为,野象的行动历来是有一定规律的,而且它们的 活动范围很大,目前全世界都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即野象并不认为自己侵入了人类的领地,因为那些地方以前就是它们生活的 家园,是人类侵入了它们的家园,把它们赶走了,如今它们来了,就像离开久了回家来一样,所以它们对这些地方东西的攫取 、破坏也是如同以往一样随心所欲的,偶尔对在这些地方生产、生活的人攻击也是难以避免的。

  按一些动物研究专家的解释,野象这一类以植物为主食的动物是很少主动攻击人类的,除非它受到了人类的攻击和伤 害。说到思茅野象攻击人,专家们认为村民们为了阻止野象的前进和破坏,使用了擂皮鼓、放鞭炮、吹号、发动发电机等比较 文明的方式,但同样让野象们惊慌,它们会认为人类对它们怀有敌意,所以对人类也就表现出了敌意。

  据了解,在十多年前,由于捕象十分厉害,象的数目在短时间内锐减,它们远离了人类居住的地方。后来国家颁布了 法律对其进行保护,野象的数目比以前有较大的增长,它们当中的一部分开始往回走,走回了思茅地区。

  人对象的保护

  思茅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曹亦功对记者说:“多年来我们思茅政府各部门的宣传、动员工作是有效的,人们对 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和行为已经足够……”

  据了解,思茅居民从来没有对野象进行过报复。

  亚洲象是国家一类保护动物。世界野生动物组织在1972年就将亚洲象列为第二级濒危动物,国际濒危动物贸易公 约把它列入严禁买卖的第一附表。在我国,亚洲象只出现在云南省的西双版纳、思茅和临沧三个与东南亚国家接壤的地区。

  目前,人类对野象生存的最大威胁是毁林造地,使其没有足够的食物来源,甚至没有容身之地。云南省已经建立了不 少大面积的自然保护区,设置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实现了封山禁猎。有关部门公布的数字表明,在我国境内生存活动的野象逐 年增多。

  思茅市有关林业人士认为,在思茅的野象不是思茅人自己的野象,它们应该是全人类的野象,从这个角度说,如何保 护这些野象也不应该仅仅是思茅人自己的事,无论资金还是技术,目前思茅都急需外来的帮助。思茅地区动物保护人士希望保 护野象等野生动物所需的经费能被列为政府财政预算的一项内容。

  2000年1月底,记者采访时,有四大一小共5头野象已经在思茅市“安家”

  了,它们从1997年来到后,一直就没有离开这里。当然,1997年以后所有的“坏事”都是它们所为。有被攻 击过的村民告诉记者:“其中那头小象最喜欢攻击人和搞破坏。”

  1993年来到思茅的那头独牙野象,由于伤了不少人,当地政府不得不决定将它“拘捕”。为了抓住它,耗费了1 0多万元经费,最后在普洱县用麻醉枪将它击倒。独牙象后来被广西买去,据说如今在南宁市动物园里可以看到它。

  曾经有人提议把现在的5头野象也抓起来送进动物园,这样既保护了它们,又避免了人们再被它们骚扰。但思茅市林 业公安科副科长王和平解释说:“每一群野象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思茅有了这群象,其它象就不会再来了;假如抓走了 它们,还会有其它象来,仍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如果每来一群象都抓走,那林业部门岂不成滥捕动物了?”

  张兴波科长还告诉记者,不久前,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设在北京的机构已经与他们取得联系,欲出资来帮助思茅保护 野象,目前还没有结果。基金会准备采用电围栏的办法把村庄和田地围起来,让野象在外面,人在里面。同时在野象活动的山 里栽种一些它们爱吃的竹子、菠萝等,使它们有自己的“粮食”。最后的方案则是让野象活动区域里的7个村寨搬迁,让野象 成为那片森林里真正的主人。

  据了解,目前思茅5头野象的主要活动范围大约有70-80平方公里。

  本报记者尹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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