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南方都市报> 新闻报道
 


广东一报关员走私被判10年监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4日 14:3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黄埔海关获悉,几宗报关员走私案最近由广州、惠州等法院作出了判决,其中当事人高某、王 某、梁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及1年零6个月,处罚金64万元、41万元和11·2万元。

  1998年下半年,惠州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报关员高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该公司报关资料提供给不法分子钟 某,后经钟某伪造虚假资料并向黄埔海关属下的惠州海关申办进料加工合同手册。去年上半年,高某伙同钟某等人,利用该手 册先后10多次向该关伪报进口聚乙烯、聚丙稀及塑胶粒等,并将其进口保税指标进行倒卖,从中牟利。该案案值799万元 ,偷逃税210万元。今年初,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64万元。

  去年4月,东莞某鞋业有限公司报关员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用该公司的进料加工合同手册及公章等,并以 该公司的名义从香港、澳门走私进口胶水1·48万公斤、人草皮等鞋材46390公斤,被该关属下的太平海关查获。该案 案值139万元,偷逃税款41万元。当事人王某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去年9月,惠州博罗某电子厂报关员梁某、刘某,伙同该厂经理黄某,利用本公司进料加工合同手册,到香港购买保 税货物集成线路5·6万块,并在国内销售。该案案值58万元,偷逃税11万元。报关员梁某、刘某分别被惠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魏东晓燕)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南方都市报>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