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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真:一元转让--风波连连麻烦不断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11日 16:21 羊城晚报

  在深圳,一个由修理服务社发展起来的集体企业---东乐实业公司,因体制和管理方面的原因,由辉煌一时变成资 不抵债、濒临破产,最后只好象征性地以一元价格转让企业产权。新东家入主后收拾残局、徐图发展之时,原企业的部分职工 却因丢了饭碗而不满;“旧东主出卖了集体利益”的传言骤起;原企业负责人也一旁发难;债主们闻讯又频频上门追讨……新 东主再次陷入困境。

  此事留下一串值得探究的问题:一桩完全合法、公开的产权交易缘何会闹得如此沸沸扬扬?“集体资产为劳动者所有 ”如何体现?集体企业发展的出路在哪里?……

  欠薪欠资欠债欠下几千万

  东乐公司从连续10年创汇超百万的巅峰跌落

  原东乐实业公司是一家有40多年历史的集体企业。进入80年代,在拥有地缘、政策的优势下,“东乐”大力发展 “三来一补”产业,生产经营红红火火,曾连续10年创汇超百万元。1992年,当位于深南路黄金地段的东乐大厦(现为 城市酒店)竣工后,“东乐”资产已达1.9亿元,而负债只有三四千万元,企业走上事业的顶峰。

  然而,随着大厦的落成,这种辉煌却逐步走向衰落,至转让前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去年3月,经查账和评估,这个仅 100多人、总资产达1.35亿元的企业,账面亏损达3000万元,资不抵债4066万元。当时已经整整两年没有发过 一分钱职工工资,拖欠工资及欠交社会养老金近400万元;欠下的集资款达2000多万;水电费、税款、土地使用费、银 行利息等等也欠下一大把。公司的物业资产已全部抵押给银行、债权人,由于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所抵押的物业资产面临随时 被强制拍卖的局面。

  眼看企业衰败积重难返

  员工拍案而起罢免总经理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原“东乐”总经理叶庆隆坦承:“还债过重。”此言可谓一语中的。

  据悉,“东乐”每当要扩大生产、发展产业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贷款,而当经营不善无法按时还贷时,又想到集资。 当年为建东乐大厦就曾集资3000万元,最大的一笔集资竟达1亿多元!集资成为其融资的主要手段。最后竟发展到靠集资 来发工资、还贷,甚至以集资还集资,债务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企业积重难返。

  此外,据原“东乐”职工反映,主要领导的独断专横、管理混乱加速了企业的衰败。当时的经营班子只有叶庆隆一人 ,他既是总经理,又是法人代表,还兼党支部书记,缺乏有效的监管;叶将其女儿安排当会计,管理集资款,没有公开财务制 度;没有健全地召开作为集体企业权力机构的职工代表大会,平常重大事情的决定也没有征求中层干部的意见。企业管理呈无 序状态。

  目睹企业的衰败,忍无可忍的员工自发召开了10多次职工大会,决定重选经理。在一次有130名职工参加的经理 选举会议上,叶庆隆只得五票,终被罢免;“东乐”的上级主管部门“华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派驻的一名朱姓副经理以高票 当选。

  受让方一元收购“零资产”

  依然颓势难挽,职工大会表决同意转让企业产权

  选择朱经理,因为他是上级公司的人,职工们的本意是希望他能够弄来资金,让孱弱的企业起死回生,最起码可补发 所欠的工资。然而不久,他们却发现:“老子也救不了儿子”。

  至去年3月止,公司拖欠员工工资232万元,欠交养老保险和滞纳金170万元,近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已逾 期,欠息达600万元,公司生产厂房被低价出卖,大多数职工无事可做,企业仅靠高息借债饮鸠止渴。根据职工的呼声,“ 东乐”公司职工管理委员会提出,只有进行产权转让,才是避免破产、最大限度维护员工和债权人利益的唯一出路。

  去年3月下旬至5月下旬,“东乐”三次召开职工大会,最后表决同意整体产权转让。“东乐”公司经多方寻找与洽 谈,最后选定由豪力企业股份公司和深圳力多实业有限公司受让。由于原“东乐”公司净资产值为负数,而企业转让后,受让 方需承担原“东乐”公司的所有债务,因此属“零”净资产收购,双方以一元钱象征性价格实现转让。

  新东家遇上大麻烦

  只因调整重组人力资源后有人丢了饭碗

  新东家入主后,投入400万元在两个月内补齐了原东家所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会劳动保险费,另投入200万元解决 了部分原欠下的电费、水费;并且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本着精简、效能、稳定的原则,对原有员工进行调整、重组 ,终止了合同期满的原“东乐”70名职工的劳动关系。不料这一举措却掀起了轩然大波---原“东乐”公司有员工201 人(其中临工52人),去年6月30日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劳动关系的有128人,对这些人,新东家实行了“先终止合同、 再培训、择优上岗”的安置计划,一些身无一技又不进行再培训却准备“顺利过渡”的原企业员工因此丢了饭碗,这些人顿觉 利益受损;据说当初最先签名同意产权转让的叶庆隆此时却声称,一元钱转让没有法律依据;更有人说“华乐”公司是上级领 导,但不拥有“东乐”公司的任何产权,因此没权力变卖下级独立的法人集体企业产权。听信此言的部分职工于是成群结队集 体上访、到酒店抗议,闹得沸沸扬扬。更有传言认为旧东主出卖了集体利益。本来答应给予“宽限”的债主又纷纷上门追债, 甚至催促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东乐”物产。

  刚刚走上正常发展轨道的公司顿陷困境。新东主想不通:东乐公司的整体资产转让,有职工大会决议,“华乐”公司 董事会同意,市政府集体办批复在先,有市产权交易鉴证、市公证处公证及市工商局依法核准登记在后,整个过程都是完全合 法、公开的产权交易,怎就闹到这般田地?“华乐”作为“东乐”集体所有权的代表,在产权转让合同中作为出让方签约,亦 合理合法。原“东乐”公司的员工量多质低,人浮于事,在不违反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精减合同期满的职工,打破“大锅饭” ,又有什么不对?

  新公司总经理吴勇明说,其实企业是可以对原下岗职工优先择用的,但原企业许多员工素质太差,要求又过高,公司 实在聘不下手。事实是,新公司重新安排参加培训人员上岗并续签劳动合同有19人,加上原有固定员工19人,实际安排了 原职工38人。

  职工内部持股势在必行

  “东乐”问题令人关注集体企业发展路向

  一家曾十分辉煌的企业落到这步田地,让人在扼腕之余,不禁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集体企业的生存状态上来。

  对于“东乐”出现的问题,“华乐”一位负责人认为根子在体制。现行体制无法对集体企业领导进行有效监督;“华 乐”和“东乐”均为集体企业,“华乐”对“东乐”没有资金投入,靠以前的行政手段来管理又于法无据;作为上级主管部门 ,做的只能是协调、指导,所起作用不大。他认为,不能以资产为纽带进行管理,必然会导致管理上的不到位。

  有关人士指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集体企业从形成时就存在着产权模糊问题,而职工参与管理又缺乏科学 、具体的操作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集体资产为劳动者所有,实际上等于什么也没有。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卓崇勋透露,绝大部分深圳集体企业今后的发展是,在清算核资的基础上,走内部 改制、员工持股、股份合作的道路。据了解,深圳市已对全市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对集体企业资产进行划分,根据最初的 投入方式,对其所有权进行确认;对既非传统项目,又没有什么产品专营的,该毙的毙,该换的换,该卖的卖,该重组的重组 ;而对集体资产则以合理价格方式改为职工内部持股,使职工以股权人身份参与管理,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与现 代企业制度接轨。本报记者周方平符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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