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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鹏)本报日前报道的一10岁男孩跌入一口无盖的电力检查井中摔成颅脑损伤的案件,昨天在法院的 调查和审理后终于作出了判决,负责此井的市政工程总公司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北京市政工程总公司对其施工未交工的电力井负有管理的责任,如有毁损应随时进行恢复,因井盖打开而 造成蒋毅勇受伤,市政工程总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市政工程总公司赔偿蒋毅勇医疗费等共计1.2万元。 相关报道:天津无盖井溺死女孩家属将提起诉讼 相关报道:无盖化粪井吞噬4岁女童 相关报道:跌下无盖沙井 醒来不见六颗牙 相关报道:受伤者掉进无盖井 至今不知窑井属谁管 相关报道:无盖窨井两个月连“吃”20人 至今无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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