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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情人去“风流” 撞死男童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18日 15:39 扬子晚报

  本报讯:灌南县法院日前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沭阳人侍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赔偿受害男童家人4.6万元。 面对判决书,侍某后悔地说,都是找情人惹的祸。

  沭阳人侍某近几年做生意发了财,便找了个情人。今年春节后,侍开车带情人到灌南玩。两人在灌南风流了一天一夜 后,车至该县六塘乡街上时迎面撞上一横穿公路的5岁男孩。医生虽全力抢救,但男孩仍不幸身亡。

  法院经审理查明,侍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耿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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