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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道的《隆胸失败索赔50万》一文登出后,成都市工商局广告科对此高度重视。昨日该局已开始对当事医院隆 胸广告的情况进行调查。当事人刘某约见记者称,当日上午她与医院进行了数小时的谈判未果。经过多方咨询,她将同成都市 肛肠专科医院对簿公堂。 刘某向医院提出,医院应赔偿保险赔偿金12万元、精神损失费10万元、咨询差旅费1.5万、后期手术修补费1 .5万元,共计人民币25万元。院方认为刘某是漫天要价不能接受,他们愿意退回刘某的手术费8000元,赔偿她2万元 。刘当即拒绝。 市消协副秘书长高玉川对此认为:“消费者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值得肯定的好事。对于大额的消 费赔偿案件,应进行相关的鉴定,通过鉴定结果认定赔偿金额。”对刘某的精神赔偿一说,高副秘书长解释道,目前成都市还 没有相关规定。 刘某的代理律师透露,刘某还将到四川省卫生厅医政处,对成都肛肠专科医院的医学美容执业资格情况进行了解。早 报记者张鸣 陈刚 相关报道:左低右高没法挺好 隆乳失败索赔50万 相关报道:一个隆胸女人的悲剧 相关报道:特写:一个隆胸女人的悲剧 相关报道:图文:中美专家首次合作隆胸术(四) 相关报道:魔鬼身材预埋定时炸弹 隆胸手术徘徊十字街头 相关报道:专家提醒:隆胸应到正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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