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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泉州讯 发生于1998年10月30日的泉州市区西郊特大爆炸案,近日由泉州市鲤城区法院一审审结。鲤城 区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许庆祝有期徒刑3年,赔偿被害人、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23.97万元。 据查,南安市宏伟树脂固化剂厂系一家合伙企业,主要经营者刘斌,负责人许庆祝。该厂未经消防部门审批,主要生 产过氧化甲乙酮,并经营异辛酸钴,两种化学品如果直接接触,会产生爆炸性的强烈反应。 1998年10月30日下午,刘斌将上述2种化学物品混装,由李金城押 货,共同为北峰协兴树脂工艺材料店送 货。当该车将化学物品运至协兴树脂工艺店门口卸货时发生爆炸,致经营者陈金狮及其雇工黄志辉、路过的群众张丽香、范菊 明被炸死;刘斌、李金城失踪;吴汉余等12人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被炸毁店面5间,炸毁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其 他物品,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 事故发生后,许庆祝于1998年11月8日自动到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事故发生经过。法院根据被告人许庆 祝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张福良 王鹏强) 相关报道:山西古县一煤矿瓦斯爆炸造成40人死亡 相关报道:辽阳市一煤矿瓦斯爆炸 造成9死7伤 相关报道:湖南一煤矿发生爆炸 11人惨死 相关报道:河南濮阳油罐爆炸九人身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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