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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三农民穿上警服就敢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6日 03:27 辽沈晚报

  本报讯:记者陶刚报道在沈阳市东陵区浑河堡附近,一个还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的收费停车场,因急于“试营业”,雇 了3名农民身着警服便开始了收费工作,对此,停车场内一些车主意见纷纷。

  昨天8时30分,记者来到位于浑河大桥南边的这个收费停车场。据场内的车主们介绍说,这个停车场已自发形成7 年多了,长时间无人管理,4月1日,来了两个身穿警服的人,骑着一辆警用三轮摩托车,对场内车辆开始收费,标准是:大 车每月100元,农用四轮车每月80元,农用三轮每月60元,另交10元钱办了一个“准停牌”。这两个收费人在收费时 既没出示任何证件,也不给交费者开收据,如不交就会被清出停车场。那么,这两个收费人是凭什么收钱呢?正如一车主所说 ,人家是“警察”,谁敢不交。

  大约8时50分左右,记者看到一收费的“警察”骑着辆警用三轮摩托车来到停车场,逐车检查起来。这位“警察” 告诉记者,他姓朱,是受雇于东陵区车辆管理所,其本人并不是警察,而是当地农民,所骑的警用摩托车是借来的,他本人连 驾驶证都没有。同时声称,这是为了“畅通工程”,不属于乱收费,依据是手中的一本“辽宁省沈阳市机动车停车收费发票” ,标准是按天收,大车每天2元,小车为1元,在收费时都给了收据。当记者问道,为什么要穿警服时,这位朱姓收费人没有 正面回答。随后以找人为名一去未返。

  东陵区车辆管理所黄所长介绍说,车管所是家刚刚组建的股份制单位,原浑河堡附近的停车场由来已久,在有关部门 的请求下想办个收费停车场,以便加强管理,但目前还没得到正式批准,因此,收费人没有证件。从4月1日至今停车场已收 费4000多元,都没给开收据,准备以后补,收费是依据市物价局“1992年101号”文件,只不过文件中规定是按天 按台次收费,现在按月收是“活学活用”,并不违反文件规定。

  黄所长还说,停车场现雇了3个当地农民收费,其中一负责人的警服是所里在“3505”市场买来的,另两人的警 服从哪来的不清楚,收费人着警服是为了“工作方便”,但也知道乱着警服是不允许的,至于那辆警用摩托车,所里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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