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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公款34万终审宣判 “女赛车手”判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7日 13:3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魏海波通讯员侯国祥赵秋丽)曾驾车纵横的国内第一位女赛车手陆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后半生, 会有15年在牢狱中度过。

  1998年12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陆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34.62万 元,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陆大呼冤枉,提起上诉。

  昨日,深圳市人民检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被捕前,陆某是深圳某大学编辑出版中心编辑兼会计。作为国内第一位女赛车手,她曾风光一时。在1993年河南 郑州举办的中国首届汽车越野赛上,陆某驾驶一辆国产北京吉普与清一色的男车手一争高下,成为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 从此以后,每年的大型汽车赛上,都能看到她的身影。

  但1997年5月,陆却因涉嫌贪污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依法逮捕。

  从1996年3月起,陆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开发票冲账等手段,多次侵吞大额公款。

  1998年12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陆某贪污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面对一审判决,陆大呼 冤枉,提起上诉。深圳市检察院介绍,由于陆身兼数职,贪污手段狡猾,所贪款项来源复杂,加上陆一直“鸣冤叫屈”,致使 案情越来越复杂。

  广东省高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正确,维持原判,而深圳市联合办案组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是按照有关法规依法依纪 办案,并无逼供、诱供,陆声称的深圳市纪委对其打击报复制造假案,亦查无事实、证据,不予采信。(记者魏海波通讯员侯 国祥赵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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