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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在母亲身边被盗 医院无须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8日 12:1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昨天,南海市法院对一起婴儿失踪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金 丐友夫妇(即婴儿父母)的诉讼请求,被告黄岐医院无须承担责任。这是该院深化庭审方式改革,首次集中公开开庭宣判的1 2宗案件中的一宗。

  1998年2月12日凌晨,来自浙江的外来工周秋苹在黄岐医院产下一健康男婴,母婴被一起送到病房,同床休息 。上午11时40分左右,周秋苹母亲发现婴儿失踪,即向医院报告并报警。而婴儿失踪前,周秋苹正在挂吊针,其母将婴儿 放在周秋苹脚边,伏在床头打磕睡。警方至今尚未破案,也没有证据证实是原告方自盗婴儿。(记者邹高翔通讯员童汉明实习生王玉军)

  去年11月,金丐友夫妇状告黄岐医院,认为婴儿被盗,是由于医院管理不善,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要求医院赔 偿经济损失740元,精神损失50万元。医院则认为乙方没有任何责任。

  法院认为:医院不用负责,并在判决书中对此有精辟论述:周秋苹分娩后,被告已将婴儿交由原告监护,婴儿和周秋 苹同室同床,周秋苹的母亲也在旁照料,对婴儿的监护责任应全部由原告方承担。

  宣判后,金丐友夫妇不服,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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