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菲总统埃斯特拉达面临四项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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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08日03:53 北京晨报
对埃斯特拉达的弹劾指控如下:一,受贿。从1998年11月至2000年8月,每月通过南伊罗戈省省长路易斯·辛松向非法赌博集团收取1000万比索(20.83万美元)的黑金贿赂。累计受贿金额超过800万美元。
二,贪污。其中包括:从政府的2亿比索烟草税中抽取1.3亿比索(270万美元)据为己有;通过一个由其家属控制的公司直接参与房地产生意,在首都马尼拉的黄金地段购置36套住房;拥有的财产与有关申报不符,犯有伪证罪。因为调查记录显示,埃斯特拉达除了在财产和债务申报声明中所提到的三个公司外,他和妻子、情妇、孩子还在其他一些公司拥有股权。
三,背信。其中包括:为了一名“总统密友”的利益,干预国家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最佳世界资源”游戏与娱乐公司的股票投机活动进行调查;为该公司垄断经营网上赌博游戏“槟果”而要求国家博彩娱乐管理委员会提供便利;无视法律程序,袒护两个儿子的日常不法行为;违反了自己就职演说中有关绝不施惠于亲友的誓言,在任期间批准将1亿比索的政府基金捐赠给妻子名下的一个私人基金会。
四,违宪。这包括命令海关总署将没收的52辆走私豪华轿车上交总统府,供政府高级官员私用;任意决定内阁成员及其下属或助手的人事调动和任免,直接违反了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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